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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问者:装一网网友

地点:哈尔滨

浏览2389次

2018-11-13 1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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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条回答

装一网网友
2018-11-13 17:53:03

  1.契税不能代收

  契税是不能代收的,很多购房者收到过代征契税的通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要缴纳契税、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印花税等费用以后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如果由开发商代交契税,购房者可能无法直接拿到发票,这会使自己的资金面临风险,需要谨慎。

  2.物业费不能垫付

  注意物业费是不能垫付的,很多购房者在交房通知单上发现,开发商要求业主先缴纳一年的物业费,才能领到钥匙。除此之外,有的购房者还被要求缴纳物业费、照明费、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外运费,才能办理收房手续,这时千万别轻易交钱。

  3.面积误差超过3%应由开发商埋单

  收房时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要找开发商协商解决,由于最终房屋面积和合同面积不一致的事时有发生,法律对此也做了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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