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浙江省 温州市 鹿城区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上陡门7组团21幢二层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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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3、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4、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5、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