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的摆场原则
1. 摆场遵循先整体再局部,再整体的原则。
2. 不要打乱装饰品的系列化。
3. 饰品的摆放讲求构图的完整性,有主次感、有层次感、韵律感,同时注意与大环境的融洽。
4. 从对称中求不对称、平衡中求不平衡、正常中求不正常、一般中求不一般,体现矛盾的辨证法则,通常装饰品应组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这样显得稳定而有变化。
5. 饰品的组合上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形体上要有变化,即对比又协调,物体应有高低、大小、长短、方圆的区别,过分相似的形体放在一起显得单调(斗柜、花架组合除外),但过分悬殊的比例看起来不够协调。
6. 饰品的摆放不要影响产品结构,不要掩盖住产品的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