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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内容提示:对于很多家庭而言,房屋装修都是一堂“必修课”:无论是买了新房还是二手房,房主都希望将房屋装饰成自己希望的样子,打造一个既温馨漂亮又安全舒适、称心如意的家。

但是,对于很多初次装修的消费者来说,因不熟悉装修的流程和细节,又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时难免出现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笼统、约定不明确不清晰等情况,加上当前装修市场尤其在家庭装修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施工方随意增减项目、拖延工程进度、在装修材料方面以次充好等情况,导致消费者在家庭装修时,常常陷入困局,不仅费时耗力,还容易消耗自己的好心情。对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消费者支招。

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据西城区法院通报称,近五年来,该院共受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291件,其中2015年44件,2016年45件,2017年47件,2018年56件,2019年截至9月为99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在这些案件中,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下称‘家装案件’)占八成以上。从家装案件争议的焦点来看,争议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工期问题、装修资质、设计变更以及后续保修问题等方面。从审判角度看,消费者作为合同相对方,大多数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增强防范意识、妥善签订合同,避免纠纷、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田晓昕介绍说。

签订书面合同

避免维权无门

小王对门邻居家在进行室内改造装修,小王几次串门去看觉得效果还不错,正好自己家里也打算装修,于是他跟正在施工的包工头商量,口头约定让对方以包干价格2.1万元改造家里的客厅。但是,在支付了约定好的1万元定金后,包工头仅让工人拆除了现场玻璃隔断,就以现场有增项需要增派人手为由要求先支付剩余工程款,否则就让工人停工。小王不同意预先支付,包工头和工人就再也没有出现,无奈之下小王只好另外找人完成了改建工程。

法官提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出于怕麻烦,或者想省钱的目的,愿意找“熟人”装修,或者找路边施工队装修,或者找为正规公司打工的包工头装修。本案中,小王想用较少的花费取得较好的装修质量和效果,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将装修交给包工头去做。然而,这种选择多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伏笔”。由于此类装修多为口头约定,很少签订书面合同,不仅装修质量无法保证,后期维权也存在诸多困难。有合同才有行为约束,有合同才有法律保障。进行家装,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以约定装修内容和装修条款,应当是消费者考虑的首要问题。

明确工程项目

搞懂“包工包料”

郭某将自己家的装修交给了北京某建筑装修公司,合同价款为6.75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详细的施工内容。装修完成后,装修公司却把郭某诉上了法庭,理由是在装修过程中双方口头协商,增加了酒柜、鞋柜等项目,郭某均未给付相应费用。郭某认为,双方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不存在增项的问题,无需再多付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虽约定装修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但在合同附件预算明细中已列明施工项目,因此,郭某应当支付双方在施工中认可的新增项目的工程款。

法官提示:“包工包料”等装修方式只是装修行业的惯用说法,消费者仍要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装修内容,即弄清楚“包工包料”到底是包什么工、包什么料。一是要明确装修范围。无论是选择哪种“包”的方式,都要明确装修公司提供哪些商品和服务,甚至赠送哪些、附条件提供哪些等,尽量详细地写在合同当中。二是要明确材料信息。尽可能在合同中或者以合同附件的形式明确约定好施工所用的材料,比如类别、型号、品牌、材质等,施工过程中需要的特殊施工工艺等。三是要做限制增项的约定。预算做出后,建议在合同中增加“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增项,增项以消费者书面确认为准,并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等类似字样。

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注意留存证据

盯紧工程质量

小刘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书面家装合同,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部分材料,总价为16.8万元。小刘在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13.5万元后,发现很多装修的细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小刘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并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修复费用5万元。后经鉴定,涉案房屋的门、沙发、马赛克墙等的确存在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装修公司称是因为很多施工内容按照小刘的要求做了减项,才导致某些项目不达标。小刘对此不认可,称从未签过任何书面变更工程项目的协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对工程减项达成过合意,经鉴定认定涉案房屋的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后,法院对小刘主张的工程修理费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工程质量是装修工程的核心问题,在大部分家装纠纷案件中都或多或少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如何认定装修存在质量问题、避免质量纠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约定材料标准。如果要求装修公司代买材料的,要尽量约定明确的产品或替代品。二是要约定工程验收标准。很多合同仅仅约定工程验收办法而不约定验收标准,造成双方对验收标准认识不一。三是要明确质保期限。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未约定质保期,则默认质保期是二年。如果约定保修期过短,违反上述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四是要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要做好取证工作,特殊情况下先行鉴定后再自行修理、重做现场,便于后期理赔。

预防事后“扯皮”

明确延期责任

小刘与装修公司在6月份签订了家装合同,约定工程期限65日,装修中小刘发现存在多处问题,便要求装修公司返修,装修公司没有如期完工。8月份小刘和装修公司又签署了《工程延期》单,约定将工期顺延50天。但此期间装修依然存在所用建材不合格、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小刘在此期间也不断跑工地,和施工人员沟通,然而装修公司多次返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约定的工期届满后,装修依然没有完成。小刘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装修公司依照合同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并赔偿工程修理费。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因装修公司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装修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法官提示: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者原因导致,比如消费者未及时结清阶段性工程款或未及时验收导致工期延误,或者消费者改动装修方案、增项导致工期延误,或者消费者未及时购买工程材料导致工期延误。这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自行承担工期延误的相应后果。另一类,是装修方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因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安排不合理、工程质量不达标、设计方案改动而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消费者可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向其支付相应的工期拖延违约金。如果没有违约金约定,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家庭房屋装修,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辨别合同主体

谨防公司跑路

小张为了装修自己新买的房子,在网上做了很多功课,发现很多“互联网家装品牌”打出菜单式选择、透明价格、没有增项的承诺,小张不禁动了心,最终他选定了一家互联网家装公司并登记了个人信息。客服很快联系小张测量房屋、签订合同,并要求小张先支付65%的预付款,小张没有太多犹豫就支付了。但是,装修队伍在只做了水电改造和铺了部分地砖后,就撤场了,紧接着小张就得到该公司“跑路”的消息。小张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判决该装饰公司退还小张多支付的工程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法官提示:互联网时代,人们乐于通过网络购买各种服务,家装领域也不例外。除了新兴的互联网家装品牌,一些传统家装公司也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吸引客户,线上下单、线下交流并签订合同。这种交易形式本无可厚非,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个别互联网家装公司存在宣传与签订合同主体不一致、产生纠纷后将责任推给施工队玩“失踪”等情形,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互联网家装时要格外注意。事实上,无论是传统家装还是互联网家装,消费者都应当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合同》,此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辨别合同签订的主体,合同纠纷中法律约束的只是合同的相对方,要弄清楚是在和谁签合同,以避免线上联络的所谓互联网装修公司只负责前期沟通,而真正签合同的却是其他公司。此外,要警惕装修“低价”套餐,一些看似低价的套餐实际有很多隐含条件,后期遇到的问题可能会很多,应当引起足够警惕。

家庭房屋装修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时时留心、处处留意,针对房屋装修完成后可能出现的甲醛超标等家装污染问题,田晓昕还建议,除了在装修材料方面多做一些功课,也应当将避免家装污染的措施写进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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